城市热价管理办法10月实施
大家一直期望暖气能实现分户计量,那么分户计量后,暖气费怎么交现在有了明确方法。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前天联合下发了《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城市供热改革、供热利润上限、分户计量计费方法等。该办法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具体实施细则仍需制定。
暂行办法规定,城市供热利润须按成本利润不高于3%核定,制定和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应当举行听证会,调价方案要向社会公告。《办法》对热价的制定与收费标准有多条规定:具备条件的地区,热价可以由热力企业(单位)与用户协商确定;城市供热实行分类热价,用户分类标准及各类用户热价之间的比价关系由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实现该种计费方式后,冬季取暖收费将会像使用固定电话一样,先交基本热价,然后按照供暖计量表上的度数计量收费。“这种收费方式必须建立在一户一表的基础上。”记者从青岛市的供热部门了解到,岛城集中供暖用户绝大多数没有实现分户计量,考虑到分户改造的难度,实际推行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市物价局有关人员表示,青岛市的居民供热执行政府定价标准,目前还要等待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出台。
编审: 李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