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建住宅节能标准再提高
6月24日,从市建委了解到,07年10月1日起,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都要按节能65%的标准设计、施工和验收。
据了解,在市建委近日组织的“兰州市建筑节能技术政策咨询会”上,与会专家认为,在由居住建筑第二步节能50%的标准向第三步节能65%的标准提升过程中,节能潜力巨大,而工程造价上升不大,若考虑到相应减少的供暖取暖设施而降低成本这个因素,工程成本基本不增加。所以,实施第三步居住建筑节能标准不会影响房价,不会增加老百性的购房支出和负担。专家还建议在实施居住建筑第三步节能标准的过程中加大监督处罚的力度,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切实保证标准规范的落实和节能工程的质量。同时,加强供热分户计量的改革,改变因其滞后而制约建设节能健康发展的局面。加快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以优化建设用能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为实施好居住建设第三步节能标准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市建委主任宋智虎谈到,当前我市实施居住建筑第三步节能标准时机已经成熟,技术和经济条件都已具备。这一目标实现后,我市将成为全省率先实现居住建设第三步节能标准的城市。这对于改善我市冬季大气污染、实现我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还可大大提高居民居住的舒适度,并降低采暖费用。
据了解,市建委目前正在加紧组织落实推进执行第三步建筑节能标准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等,以确保从10月1日起,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都要按节能65%的标准设计、施工和验收,达不到该项目将不能通过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不得销售及投入使用。
编审: 李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