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FCs替代中国制冷路在何方?
中国的思考
对于HCFCs,欧盟已于2004年全面停止消费,美国也将于2010年起全面停止其生产和消费。作为两个议定书的缔约方,中国在节能、环保等重大问题上也已多次做出承诺,将认真履行议定书和国际公约所规定的义务。随着当前HCFCs加速淘汰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调整案的尘埃落定,中国制冷行业HCFCs替代的思路也被业界迫切期待。
但事实上,考虑到安全、成本等方面的因素,目前天然制冷剂尚没有在空调产品上批量使用的案例(据悉,只是在一些移动空调及大型冷冻设备上批量使用),而HFCs则有可能面临二次淘汰的命运——也就是说,目前还没有找到完美的替代方案。对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外经办主任温瑞武指出,未来的制冷剂替代,将不再是一种制冷剂打天下的时代。“不同的产品,将采用不同的制冷剂,而不是以前只要是空调都用R22,中国必须要多条腿走路以争取主动权。首先,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加大自己的研发力度,生产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替代品。如果盲目采用HFCs作为今后的替代转换目标,一旦国际同行在替代物的开发上有所突破的话,我们行业将不得不再一次面临转化改造,那将会给行业造成强烈的打击。有关人士透露,目前霍尼韦尔和杜邦的新产品FluidH系列就存在着再次替代的可能。其次,目前我们一方面在争取发达国家多边基金的有力支持,另一方面在争取专利技术的低价转让。在拥有国际力量支持的基础之上,大力发展中国自主开发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制冷剂。”
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的秘书长张朝晖则建议,在议定书规定的框架范围内适当延长R22等现有制冷剂的使用期限,为新的替代物的开发争取更多的时间,这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所应当考虑采取的方案之一。
浙江蓝天环保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建君透露,目前蓝天化工已经研发出ZCI系列制冷剂,但这些产品还存在一些缺陷,需要进一步研发新的替代产品。张建君建议:“制冷剂替代品的选择既要符合国际环保要求又要符合我国国情,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建议从ODP、GWP和POCP三个方面来综合评价,选用的替代品有更长的使用寿命,并有利于替代品的平稳发展;在制冷剂的环保要求和可燃性之间应寻找一个平衡点。
对于一些具有优秀环保性能,尤其是具有较低GWP值的可燃制冷剂,应在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下,放宽对其使用的限制,不能因为其具有可燃性而将其排除在选择之外;在找到各方面都理想的R22替代物之前,对一些环保性能和使用性能都优于现有替代物R410A、R407C和R417A的新型替代制冷剂应加大推广使用力度,打破国际垄断,积累替代经验。”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技术专家TAMASGROF表示,UNIDO将在制冷剂替代政策的确定及资金支持事宜与中国加强合作。TAMASGROF建议:“替代制冷剂应该考虑五个因素,对环境的影响(ODP,GWP)、可获得性、成本、能源消耗及安全性。我认为首先应该制定有优先顺序的行业淘汰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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