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锅炉招标
截标:02-18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锅炉供货及安装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点击注册)的,按照以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
一、设备需求:
1、设备名称:热水锅炉
2、技术要求:
见附件
3、数量:2
4、其他要求:
1)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必须审核通过成为合格会员供应商(见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关于新供应商登记暨征集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的公告”。会员供应商登记联系人:徐辉,联系电话:021-63771134,网上登记网址:http://www.shzfcg.gov.cn)。
2)现场勘察地址:瑞金医院(瑞金二路197号),联系人:潘忠安 ,联系电话:64310005。
5、上述技术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资料和参加谈判时之参考。通过谈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二、交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设备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
三、 提供资料和截止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8年02月18日(星期一)10: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响应资料:
1、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2、所有报价文件一正一副,报价文件中需提供厂家项目授权书和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总报价包括设备供应、运输、保险、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报监、报审、培训、税收、利润、人工费等所有费用,报价文件需提供详细的设报价明细(包括设备和安装),详细列出锅炉设备、辅助设备、工程材料等的产地、品牌等。
3、进行报价的设备必须同时附设备样本、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的书面资料。
4、报价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请一并附报。
5、锅炉制造单位必须获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同时具有ISO9000质量认证资格。报价单位必须具有锅炉安装的相应资质(如无,也允许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谈判通知:
谈判时间初步安排在2008年2月20日。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谈判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谈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未收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
五、组织谈判
本次谈判,将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进行。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谈判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有关谈判资料准时参加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中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一次最终报价(格式见附件2),并将报价文件投入谈判小组设置的密封的报价箱内。
六、评审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报价箱,对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七、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zfcg.gov.cn)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联系电话:021-63781055
传真电话:63185569
联 系 人:马正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点击注册)的,按照以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
一、设备需求:
1、设备名称:热水锅炉
2、技术要求:
见附件
3、数量:2
4、其他要求:
1)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必须审核通过成为合格会员供应商(见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关于新供应商登记暨征集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的公告”。会员供应商登记联系人:徐辉,联系电话:021-63771134,网上登记网址:http://www.shzfcg.gov.cn)。
2)现场勘察地址:瑞金医院(瑞金二路197号),联系人:潘忠安 ,联系电话:64310005。
5、上述技术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资料和参加谈判时之参考。通过谈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二、交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设备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
三、 提供资料和截止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8年02月18日(星期一)10: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响应资料:
1、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2、所有报价文件一正一副,报价文件中需提供厂家项目授权书和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总报价包括设备供应、运输、保险、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报监、报审、培训、税收、利润、人工费等所有费用,报价文件需提供详细的设报价明细(包括设备和安装),详细列出锅炉设备、辅助设备、工程材料等的产地、品牌等。
3、进行报价的设备必须同时附设备样本、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的书面资料。
4、报价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请一并附报。
5、锅炉制造单位必须获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同时具有ISO9000质量认证资格。报价单位必须具有锅炉安装的相应资质(如无,也允许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谈判通知:
谈判时间初步安排在2008年2月20日。如果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的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谈判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谈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未收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
五、组织谈判
本次谈判,将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进行。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谈判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有关谈判资料准时参加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中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一次最终报价(格式见附件2),并将报价文件投入谈判小组设置的密封的报价箱内。
六、评审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报价箱,对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七、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zfcg.gov.cn)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联系电话:021-63781055
传真电话:63185569
联 系 人:马正红
编审: 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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