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系统的节能环保与安全问题分析
3.1 制冷剂的选择应注重安全性。制冷剂不应燃烧和爆炸,不应损害人的身体健康。
3.2 制冷空调系统的安全保护装置应按质监部门规定定期检测。制冷系统的所有管道阀门都应有安全标识,防止误操作。
3.3 冷凝压力不应超过设计最高工作压力。蒸发压力不宜低于大气压。
3.4 制冷系统严禁泄露,泄漏不仅污染环境,还会引起人员中毒身亡。因此,制冷系统应经常检漏并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5 制冷机运行及维修人员应经过制冷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配备防毒装备,并定期检查防毒装备的保管和适用情况。
3.6 制冷系统应通过空气分离器定期进行放空气,因不凝性气体在系统中不但影响换热,还会引起冷凝压力过高,制冷压缩机排气温度过高,恶化润滑条件,导致安全事故。
3.7 制冷系统灌注制冷剂时,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操作,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侧操作。
3.8 制冷系统放油操作,应通过油分离器,减压回收制冷剂后,再将油放入盆内。
3.9 双级压缩制冷系统,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先停高压机(缸),再停低压机(缸);开机时,禁止先开低压机(缸),后开高压机(缸),防止引起爆炸。
3.10 蒸汽压缩式制冷系统,水冷冷凝器的冷却水必须在全部制冷压缩机停止运行后,待冷凝压力适当下降,才能停止供水。开机时,必须先给冷凝器和压缩机供水,然后启动制冷压缩机。
3.11 制冷压缩机正常运行中,禁止突然减少机器冷却水量或停水。
3.12 双级压缩制冷系统,高压机走潮车时,应先关闭中冷器供液阀和低压机吸气阀,同时将低压机容量调节装置转向“0”位置,当中冷器压力降到0.2MPa 以下时,再关小或关闭高压机吸气阀。
3.13 制冷压缩机的吸气阀应缓慢开启,制冷系统中所有减压阀均应缓慢开启,以防制冷压缩机吸入液体,造成液击事故。
3.14 氨制冷系统热氨冲霜时,热氨压力应低于0.6MPa。热氨冲霜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3.15 氨制冷压缩机排气压力应低于1.6MPa,排气温度应低于145℃,吸气温度应比蒸发温度高5℃~15℃。双级压缩系统的高压机排气温度应低于130℃,吸气温度一般比中间
温度高5℃~15℃。低压机排气温度应低于110℃。油压应比吸气压力高0.15~0.3MPa,润滑油油面应位于曲轴箱视孔的1/3~1/2 位置,油温一般不应超过60℃。
3.16 高压储液桶压力不应超过1.6MPa,液面应在30%~80%之间。低压循环储液桶压力不应超过0.6MPa,液面应在20%~40%之间。排液桶压力不应超过0.6MPa,液面不应超过
70%。中间冷却器工作压力不应超过0.5MPa,液面应位于浮球阀控制位置。
3.17 制冷压缩机冬季停机后,应将冷凝器、压缩机、水泵和水管的水放净。
3.18 制冷压缩机在运行中,若发现电流突然升高或出现液击或有严重杂音等严重异常现象,应采取紧急停机措施,然后调整系统有关阀门与设备。
3.19 氨压缩机机房及设备间内,不允许有明火,因在一定条件下,氨在空气中容积含量达到16%~25%时,会引起爆炸。
3.20 制冷空调机房应有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装备及消防器材,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和安全装备及消防器材状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21 食品冷库的设计、基建、安装、运行与管理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和环保要求。为保证食品安全,应禁止在库内设阀门,防止制冷剂泄漏、污染食品。冷库应定期消毒、灭鼠。冷库不应储存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货物。为保证设备安全,冷藏库储藏的货物与顶排管、冷风机周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为了保证冷库内工作人员的安全,冷库内应设报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