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风机盘管等招标
截标:05-27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户政大厦工程空调采购
一、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户政大厦工程
二、 项目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户政大厦LED户外显示屏、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 招标项目的性质及标段划分
ZS-QCGA-H-2008-002 LED户外显示屏
ZS-QCGA-H-2008-003 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一) LED户外显示屏 (标书编号:ZS-QCGA-H-2008-002)
(二) 中央空调设备(标书编号:ZS-QCGA-H-2008-003)
1、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货物及服务能力的国内外企业以及在国内代理国外制造厂商并具有单独签订合同能力,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有生产加工能力,并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均为合格的供应商。投标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承认和履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4、如供应商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人必须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国际有关认证。
6、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以联合体身份共同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7、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除5%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08年5月4日至2008年5月10日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内蒙古成套综合大楼三楼)
3、售价:
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标书编号:ZS-QCCM-2007-001) 500元/套;
LED户外显示屏(标书编号:ZS-QCCM-2007-002) 500元/套;
4、发售方式:来人购买、发E-mail或邮政汇款后特快专递寄出,如需邮寄,需另付邮费50.00元。
5、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8年5月27日上午8:00-9: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送至投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45号内蒙古党校综合楼(8号楼)302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08年5月27日上午9:00时
4、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45号内蒙古党校综合楼(8号楼)302会议室。
七、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联系电话:0471-2309601
联系人:贾岗
八、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
邮编:010010
电话:0471-6936565 6201622
传真:0471-6201565
联系人:张永宏 李悰 赵满
十、标书费汇款地址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市新城东街支行
帐号:0602002519200061771
一、 项目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户政大厦工程
二、 项目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户政大厦LED户外显示屏、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 招标项目的性质及标段划分
ZS-QCGA-H-2008-002 LED户外显示屏
ZS-QCGA-H-2008-003 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一) LED户外显示屏 (标书编号:ZS-QCGA-H-2008-002)
|
品目 |
设备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LED户外显示屏 |
详见技术规范 |
台 |
1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
1 |
室外机 |
详见技术规范 |
台 |
5 |
|
2 |
室内机 |
台 |
5 | |
|
3 |
风机盘管 |
风量:高: 供热能力3.48KW 功率:34W |
台 |
41 |
|
4 |
风机盘管 |
风量:高: 供热能力6.81KW 功率:61W |
台 |
13 |
|
5 |
中央空调铺材 |
详见技术规范 | ||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承认和履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4、如供应商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人必须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国际有关认证。
6、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以联合体身份共同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7、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除5%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08年5月4日至2008年5月10日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内蒙古成套综合大楼三楼)
3、售价:
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标书编号:ZS-QCCM-2007-001) 500元/套;
LED户外显示屏(标书编号:ZS-QCCM-2007-002) 500元/套;
4、发售方式:来人购买、发E-mail或邮政汇款后特快专递寄出,如需邮寄,需另付邮费50.00元。
5、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8年5月27日上午8:00-9: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送至投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45号内蒙古党校综合楼(8号楼)302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08年5月27日上午9:00时
4、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45号内蒙古党校综合楼(8号楼)302会议室。
七、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联系电话:0471-2309601
联系人:贾岗
八、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书院西街15号
邮编:010010
电话:0471-6936565 6201622
传真:0471-6201565
联系人:张永宏 李悰 赵满
十、标书费汇款地址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成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呼市新城东街支行
帐号:0602002519200061771
编审: 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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